各学部、部门:
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工作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,2023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。
“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”2014年启动以来,已派遣中国青年科技人员及高中生共计10000余人赴日开展科技交流活动。作为中日科技创新合作重要内容之一,该计划有效推动了中日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,增进了中日科技界之间的沟通与理解。请各学部、部门根据人才培养规划,对照选拔条件,做好相关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
日本与亚洲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(樱花科技计划)由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全额资助,邀请亚洲各国及地区青少年短期访问日本学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等机构,并与日本青少年、科学家、研究人员等开展科技交流活动。作为日本樱花科技计划的主要内容之一,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面向中国大陆地区招募优秀高中生、大学生、青年科研人员等赴日交流,原则上要求首次赴日、年龄40周岁以下(领队可适当放宽)。
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共分三类:第一类为科学技术交流活动(A类),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人员赴日开展短期交流考察,在日行程原则为7天,最长可延至10天,日方合作单位为教育或科研实体(如学校、研究院所、企业等)的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(不含领队),日方合作单位为非教育或科研实体(如独立行政法人、地方公共团体、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等)的团组人数不超过15人(不含领队);第二类为共同研究活动(B类),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研究人员赴日开展短期共同研究,在日行程最长不超过3周,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(不含领队);第三类为科学技术研修活动(C类),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人员赴日开展短期技能培训,在日行程原则为7天,最长可延至10天,团组人数不超过15人(不含领队)。
二、申报方式
1.申报流程
项目由拟开展交流的学部、部门就申报批次、项目内容、人数、时间等先行沟通,达成一致后,向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申报。
申请部门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(见附件),由学院统一报项目组织(推荐)部门。
2.注意事项
中方派遣单位为两家或以上联合申报的,由牵头单位进行申报,并须在申请表内详述其他参与单位名称及各单位拟定派遣人数。
申请表中项目组织(推荐)部门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外事或科技主管司局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。
组织(推荐)部门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全年有效。如当批次未获立项,可与日方继续磋商本年度后续批次交流事项。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,可再次申报,并提交申请表扫描件。
三、申报时间
2023年度项目申报分为四批次,具体为2023年1月29日至3月1日;4月27日至5月20日;8月1日至8月20日;10月9日至11月1日。请各申报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,在规定批次时间内提交材料(在以上所示四批申报时间以外不予申报)。
四、项目执行
所申报项目经科技部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共同审核后,由中日双方管理部门分别向双方申请单位通报各批次项目立项结果,申请单位请关注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通知通告栏。项目立项后,请中方申请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国手续,注意遵守国家外事纪律,项目执行完毕后及时将总结报告上传至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,否则将被取消后续交流项目申请资格。
五、项目联系人
联系人:韩蕙竹
电话:80689516
邮箱:kdgj@njmu.edu.cn
附件:基层对口项目中方交流单位申请表.doc
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
2023年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