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部、部门,直属单位:
根据上级机关文件的相关规定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从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(境)管理精神,我院即日起启动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(境)编制工作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原则
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,按照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防控总体要求,根据江苏省“非紧急、非必要不出境”的原则和有关因公出国(境)审批政策的动态调整情况,审慎做好因公出国(境)管理工作,确保学院因公出国(境)管理工作始终符合全国及全省、市的防疫大局要求。
各部门应积极开展线上形式的对外合作与交流,对确有必要执行的因公出国(境)任务进行认真研究、科学谋划,严格按照“因事定人”总原则实行“计划管理”全覆盖,提前编报2022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(双跨团组、线上国际会议除外)。未编报年度出访计划原则上不得安排出访。
坚持重点领域严监管,分类编报出访计划。厅局级人员、执行出国(境)培训或中长期学习研修等任务的人员,一律按照要求编报因公出国(境)计划,且需填报相关计划明细表。拟赴境外举办大型活动的应填报活动预报表。参加双跨团组计入参团单位及本人出访批次。毗邻国家团组计划取消单列政策,一律纳入赴国外团组计划编报,计入各部门和个人年度出访批次和人数。
二、编报管理
由各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填报《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(境)团组计划明细表》(附件1),其中,执行中长期学习研修或出国(境)培训任务的人员还需填报相关计划明细表(附件2)。拟赴境外举办大型活动的还须填报活动预报表(附件3)。
各部门汇总后报送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,由中心统筹协调、综合归口管理,经审定后递交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,并报送相关外事机构审核。
对逾期不报2022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的团组和人员,视为2022年无出访任务,不列入学院因公出国(境)计划。
三、计划报送事项
各部门于2021年11月24日16:00前将计划表电子版、纸质版PDF扫描件(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、盖各部门公章)一并发至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(kdgj@njmu.edu.cn),无需报送任何纸质材料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 1.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(境)团组计划明细表.xls
2.2022年度全省境外培训研修项目计划明细表.docx
3.2022年度全省境外大型活动预报表.docx
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
2021年11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