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对学院招投标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1-09-23      访问次数: 2122

各学部,部门,直属单位:

为进一步推进南医大党委2020年巡察学院党委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,切实加强对学院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的监督,不断提升学院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,按照审计室年初既定工作计划,拟于近期开展对学院招投标工作的专项检查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各部门招投标项目全套资料,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。

二、检查依据

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,依据《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采购招标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关于进一步规范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采购招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等学院相关规章制度。

三、检查内容

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
(一)招标范围

1.招标项目是否规范纳入招标范围;

2.项目使用主管部门是否提交申购单(年度预算情况),超过限额的是否提交项目论证报告;

3.预算金额在二十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、五十万元及以上工程类项目是否有第三方介入;

(二)招标文件编制

1.在招标公告、招标文件编制方面是否合理、合规;

2.在大型复杂项目招标采购时,是否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论证或会审;

3.招标文件是否详细,如投标单位资质要求、施工方案、验收程序、付款方式等;

(三)信息公告

1.公开挂网前招标参数是否保密;

2.招投标中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是否符合规定;

(四)投标审核

1.投标单位资质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;

(五)评标过程

1.评审专家是否遵循回避原则;

2.专家人数及组成是否符合规定;

3.监督人员是否参加招标项目的评审、打分、投标活动;

4.开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;

(六)中标成交

1.招投标记录是否准确完整;

2.中标通知书发放是否及时;

(七)保证金缴退

1.投标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;

2.院内投标保证金退还是否及时;

3.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;

(八)合同管理

1.合同金额变更的处理程序是否符合学院相关规定;

2.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需要补充、变更或中止的情形是否按照授权审批权限重新报批;

3.公开招标的项目签订合同前是否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;

4.项目归口部门是否建立合同管理台账;

(九)质疑答复

1.对招标文件、评审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的疑问是否给予答复;

2.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,是否按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;

(十)费用结算

1.项目结算方式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;

2.需要审计的项目,是否符合审计条款;

(十一)售后服务

1.投标人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售后服务义务;

(十二)代理公司监管

1.招标代理资质和信誉情况;

2.招标项目材料归档情况;

(十三)专家库审查

1.专家库建立情况;

2.专家信息及分类情况;

3.专家的准入、退出和考核机制;

(十四)资料存档

1.纸质资料是否完备;

2.资料及记录是否整理存档。

四、检查安排

2021年9月下旬至11月初,学院审计室随机抽取若干项目的文件、数据、资料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招投标工作是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配合此次专项检查工作,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,对检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梳理总结,提出整改措施。

2.相关部门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要建立招投标工作长效管理机制,并形成书面反馈材料报送审计室。

 

    

    康达学院审计室

2021年 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