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编制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
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的通知
各学部,部门,直属单位:
根据上级机关文件的相关规定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从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(境)管理精神,我院即日起启动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(境)编制工作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原则
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党对因公出国(境)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紧紧围绕省委、省政府工作部署,统筹谋划;强化外事部门归口管理、统筹协调的职能,加强政策把关和指导。
积极鼓励围绕中央专项工作、对非、对拉美、重点国家、“一带一路”人文交流的团组出访,严格禁止以考察为主、无实质性成果的团组,防止重复、扎堆访问。各单位应严格依据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若干规定》、苏办发(2013)26号文件要求,坚持总量控制、计划管理的原则,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,因事定人,统筹安排对外交流和合作任务,认真研究、集体审议、把关定向,科学制定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。
二、编报管理
由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填报《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(境)团组计划明细表》(下文简称为计划表)(见附件),汇总后报送国际交流合作中心,由我中心统筹协调、综合归口管理,经审定后递交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,并报送相关外事机构审核。
未列入2021年出国(境)计划的人员,江苏省外事办公室不予审批和备案,故我中心不办理其相关的因公出国(境)手续。
三、计划报送事项
1.截止日期:2020年11月18日。
2.请各部门于截止日期前将计划表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处,不接受个人报送。
3.计划表需报送电子版、纸质版扫描件(纸质版需盖各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),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请发至邮箱kdgj@njmu.edu.cn。
4.未尽事宜请与我中心联系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团组(含培训团组)、人员计划明细表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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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交流合作中心
2020年11月3日
(联系人:程月; 电话:80689530;
电子邮箱:chengyue@njmu.edu.c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