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编报2019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8-11-22      访问次数: 2069

各系、部,部门,直属单位:
  根据上级机关文件的相关规定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从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(境)管理精神,我院即日起启动2019年因公出国(境)编制工作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     一、总体原则
  各单位应严格依据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若干规定》、苏办发(2013)26号文件要求,坚持总量控制、计划管理的原则,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,因事定人,统筹安排对外交流和合作任务,认真研究、集体审议、把关定向,科学制定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。
  二、编报管理
  由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填报《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团组(含培训团组)、人员计划明细表》(下文简称为计划表)(见附件),汇总后报送国际交流合作中心,由我中心统筹协调、综合归口管理,经审定后递交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报送江苏省外事办公室审核,并报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审定。
  对教学、科研人员出国实行计划报备,按照《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苏办(2016)27号)文件规定区别管理,但仍需编入计划表。
     未列入2019年出国(境)计划的人员,江苏省外事办公室不予审批和备案,故我中心不办理其相关的因公出国(境)手续。
     三、计划报送事项
  1.截止日期:2018年11月26日。
  2.请各部门将计划表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处,不接受个人报送。
  3.计划表需报送电子版、纸质版扫描件(纸质版需盖各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),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请发至邮箱zhangchuanyu@njmu.edu.cn。
  4.未尽事宜请与我中心联系。
 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:
  联系人:程月;    联系电话:80689530
  附件: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团组(含培训团组)、人员计划明细表.xls


 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
  2018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