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财务年终结账期间停止受理业务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5-11-05      访问次数: 864

  学院各部门:
  为了做好2015年度财务数据结账工作,结合我院财务运行情况,财务处将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停止受理报销业务。
  依据《关于启动2016年度学院预编编制工作的通知》南医大康连财[2015]2号文件精神,财务处对于学院2015年度日常维持项目经费及各类专项项目经费进行清理,请各部门结合自身情况,提前做好报销准备及项目结转申请工作。
  同时,依据《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(连云港校区)财务报销暂行规定》第十二条“学院各类经济业务票据取得后必须在本年度报销,只有在本年度12月份取得且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报销的票据,可以在次年第一季度内报销。”相关规定,请各部门办理业务时核对票据开具日期,避免超过票据报销时限。
  特此通知

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财务处

2015年1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