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党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报刊发行工作的意见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经研究,现将我院2015年公用报刊征订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订阅办法
1、报刊订阅应遵循有利工作、服务师生和厉行节约的原则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凡娱乐性和生活服务类报刊均不办理公费订阅。
2、各系、部、办、馆、中心、各年级办公室可订阅1份报刊。
二、订阅范围
各单位报刊订阅可选种类有:人民日报、光明日报、中国教育报、中国青年报、连云港日报、科技日报、科学时报、法制日报、扬子晚报、苍梧晚报及相关专业报刊等选择1份订阅。
三、订阅期限
各单位请根据上述规定下载填写《2015年度教职工公费报刊订阅申请表》,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10日前统一报至我办。表格必须填写清楚,并作为订阅凭据,逾期不再补办。
联系人:党群工作办公室 房扬
联系电话:80689536
邮箱:KDDQ@njmu.edu.cn
附件 2015年度教职工公用报刊订阅申请表.doc
党群工作办公室
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